现将涉及本次秋季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加分的具体问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请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人事厅关于做好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相关文件有关加分条件的人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可参照执行),于10月2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省政府大院8号楼512室)办理加分手续。
2、请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设置的加分条件(详见招聘单位的招聘方案)的人员于10月24日前及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加分手续。同时,用人单位应认真汇总审核,并于10月26日上午12:00前将有关加分人员名单及证明材料报送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
请各有关考生和单位及时办理加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梅 联系电话:0591-87846639